关于开展2011年度开发区“平安单位”申报及平安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2-2-3 9:41:00 阅读: 次
马开工〔2012〕5号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平安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根据开发区平安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开发区各单位2011年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命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开发区平安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基层单位狠抓基础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开发区。
二、考评内容和标准
对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平安单位考核办法(试行)》和《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单位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逐项检查。
三、考评办法
(一)平安单位的自查申报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填写《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单位”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见附件1),并形成平安单位自查报告,经自查、自评后,符合平安单位申报条件的,按要求填写《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2月6日前将填好的《考核表》、《申报表》和平安单位自查报告及平安创建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二)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
在单位自查和申报的基础上,开发区平安创建领导小组自2月8日起开始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审核验收。检查采取“听、看、查、访”的方法,即听取单位负责人专项汇报,实地查看工作开展情况,查资料的规范完整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走访单位职工及小区住户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满意度。经考核验收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单位,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审批后,进行命名、授牌、表彰。
联系人:夏冠文 联系电话:2111032
附件:1、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发单位”考核表
2、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单位”申报表
3、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创建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国家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