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或受委托人)按以下流程办理项目入区
一、立项初审(经贸局)
1.投资者(或受委托人)就投资意向进行政策咨询;
2.符合相关投资许可后提交项目入区申请材料。
二、洽谈签约
1、投资者(或受委托人)就投资意向与经贸局进行项目洽谈;
2、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入区合同》。
三、材料准备
投资者据经贸局所发之《外资企业入区所需提供资料详情告知单》提供相关材料。
四、项目批复(经贸局)
据签订的《入区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项目核准和章程、合同批复。
五、名称核准(工商局)
据项目批复及相关材料办理名称预核准手续,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六、设立登记
1.填报《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表》上报省商务厅备批;(经贸局)
2.据相关材料预办企业代码证书,领取代码证书编号;(技监局)
3.据省商务厅备批序号、企业代码证编号等相关材料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务局)
4.据《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工商局)
5.据相关证明材料刻制企业印章;(公安局)
6.据《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办领企业代码证书;(技术监督局)
7.据相关材料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汇登记证》;(外汇管理局)
8.据相关材料开设本、外币帐户;(银行)
9.据相关材料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10.据相关材料办理报关登记证。(海关)
七、新成立企业备案
企业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局备案,提交新成立企业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