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项目立项及设立公司审批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开发区工商分局)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及设立公司审批
(1)申请进区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投资协议书
(5)场地证明(复印件)
备注: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可以项目建议书代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1)填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股东委托书
(3)股东法人资格证明
备注:办理公司名称核准需在开发区工商分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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