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局室,驻区各相关单位: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分别于2005年5月1日和200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增强区内职工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保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区范围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三周年和《安徽省信访条例》实施两周年纪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这次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通过开展纪念活动,提高对依法做好信访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开发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以及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三、总体安排
1、加强组织学习。结合机关学习日活动,认真学习两个《条例》,提高干部职工理解、掌握、运用《条例》的水平;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探索进一步加强开发区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
2、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由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土地房产局、人事劳动局、社会事务局等配合,利用展板、横幅、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在区内开展两个《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重点抓好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11月份,由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区人劳局、社会事务局、土地房产局、建设局等,在福达社区、管委会车站等场所集中开展一次两个《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对两个《条列》的认识。
4、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两个《条例》纪念活动,围绕土地征迁、农民安置、劳动关系、社会治安等敏感问题,由相关局室、驻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的矛盾纠纷要逐案建立台帐,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最后处理结果请于12月上旬前报管委会办公室。在矛盾排查调处过程中,对有越级上访苗头的,要及时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纪念活动。
2.抓好结合,推动工作。要以此次活动为抓手,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方便职工群众,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为推进和谐开发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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