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马安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安办[2008]12号)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马安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安办[2008]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5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意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岗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深入地自查;开发区管委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督查。
三、督查内容
1、开展隐患排查、建档登记、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维护监控和安全评价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及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职业卫生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使用情况;
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定期演练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9、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情况;
10、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符合要求情况;
11、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结合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强化培训活动等工作一并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启动(5月20日至6月1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工作开展(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督查内容及《关于印发开发区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开管[2008]46号)文件要求,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环保局。
(三)、第三阶段全面督查(7月1日至7月20日)
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环保局在企业全面自查总结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督查内容,对企业开展全方位督查,并汇总督查情况和企业上报材料一并上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推进。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关宣传平台,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明确内容、要求、措施和责任,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章凌权 联系电话 832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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