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开管〔2008〕11号
关于立即清除屋顶积雪开展减灾自救的
紧急通知
区内各企业、各单位:
由于连日持续普降大雪,积雪已达41厘米,厂房承重已接近临界点。根据市气象台预报,2月1日、2日仍有大到暴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击雪灾的紧急要求,确保厂房和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尤其是大跨度厂房、轻钢结构厂房的企业要立即组织人员清除屋顶积雪,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扫人员生命安全。
二、居住在简易住房和临时工棚的人员要全部搬出,并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和及时清除屋面积雪,同时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企业、各单位要在每日下午5点前,将清除屋顶积雪情况和清除面积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传真:8323168,联系电话:13955598928、13013101861。
四、各企业、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把清除屋顶积雪当作当前抗雪减灾的首要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立即抓好落实,不得延误。
二〇〇八年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政 防灾减灾 清除积雪 紧急通知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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